我坐在床上盯着自己被刀子划开的手臂,月光从敞开的窗帘外照进来,遮住了我的整条手臂,就像是用玻璃碎片拼成似的那么脆弱。白的泛起一种透明的月灰色,青紫的血管像小溪的无数支流一样在一层薄薄的皮肤下头蜿蜒汇聚。
血珠像眼泪一样顺着伤口的角度往下滑,我把下巴埋在膝盖上,放任自己的目光逐渐失去焦距,于是它幻化成了一朵盛开的罂粟花。可几秒钟之后那朵花就不得不败落了,因为再也没有同根生的颜彩能继续支持它长大,罂粟花很快就干枯在了我的手臂上,又重新凝结成一片暗红色的硬痂。
我用手纸把那块血痕擦掉,伤口已经不见了,只留下一条拇指那么长的淡粉色的印。
过不了多久,就连那条印也会消失。闭上眼睛,我想。
那之后的第二天早上起,我就又开始做了那件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做的事——泡图书馆。我不是个擅长社交的人,而我现在的这个状况也不太适合和谁交朋友。幸亏我习惯于读大量的书来让自己摄取新知识,尤其是那些我从未接触过的领域,而这所学校的图书管里刚好有着关于变种人的最全面的资料。
我开始抱着那些晦涩难懂的大部头生啃,感恩节假学校里有不少同学都回家了,我难得和那些留校的同学混了个眼熟,除了马克西莫夫兄妹之外,和我说话最多的就是一直戴着眼镜的斯科特·萨默斯和留着一头姜红色长发的高个子美女琴·格雷。我意识到每一位变种人的能力都是不同的,在这所学校读书的同学们大多都有自己的外号,根据能力而定,比如说皮特罗的‘快银’和斯科特的‘镭射眼’。
我依旧带着手套过日子,有点意外的,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快的接受了现在的状况。这大概要归功于友善的同学们不断跟我分享他们刚刚觉醒X基因时所经历过的事情——总归都是些糟糕的记忆,伤害,歧视,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复杂和晦涩。但是他们挺过来了,并且说我也一定能可以。
还有就是,虽然经历了那种我完全不想回忆的事,但来到这所学校里的头两个晚上,我居然一场噩梦都没有做。平静的安眠拯救了百分之九十的我,后来旺达跟我解释,这是因为教授的精神力一直覆盖着整座学校的缘故。
他可真伟大。
旺达·马克西莫夫是在十二月的第二天早上搬着行李闯进我的临时宿舍的,也就是我拿刀子剌手臂玩的第二天,美其名曰假期住校一个人过得太寂寞,要和我做室友。我没意见,反正我挺喜欢她的,谁会不喜欢性格好、长得美、还主动对你示好的女孩子呢?
我猜的没错,她和皮特罗果然比我小一点儿——小一岁,和提姆跟孔克南是同龄人。变种人女孩儿和普通女孩儿丝毫没有不一样的地方,大家都一样喜欢漂亮衣服、八卦和电视明星,我们很快就玩到一起去了。对于我总是图书馆这件事,旺达是持反对态度最强烈的人。她和她的双胞胎兄弟都是支持‘实践才是真理’的行动派,有事没事就想拖着我往学校后面的森林里做能力训练。
我哪儿敌得过他们啊,别说是皮特罗了,就连旺达都能拿她的混沌魔法直接把我举起来打包带走,丝毫不费吹灰之力,只要她想。
那天下午我们一直待在树林里,研究我究竟该怎么控制自己能力的事。旺达建议我从最小的东西开始练习,比如说一棵草,然后一朵花,再往上,一颗果实。在两个小时之内,我一共毁掉了一平方米那么多的草、十几朵花和一整只水果篮。好一点的情况就是我的实验对象只会枯黄,糟糕的直接变成一堆黑乎乎的看不出原本模样的硬块,这还是刚接触到我的手指头尖儿。
我最后破罐破摔的往地上一躺,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用勺挖走了一大块。没带手套的那只手背碰到了青绿色的、还没被我摧残过的草坪,瞬间把活生生的草变成了一堆尸体。
我赶紧把手抬起来,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。
“一定是因为我的书看得还不够多,说不定还有什么方法我能尝试,比如——比如有那么一个咒语,只不过我还没找到,只要我一念就能便回普通人那种。”我盯着天上偶然飘过的悠闲云彩,小声说。盯着天空这件事让我有点发晕,但旺达告诉我,这是因为我耗费了太多能力的缘故。
“才不是,你一天看过的书比我一年都多了。再说了,我们又不是魔法师,上哪儿搞什么咒语。”皮特罗反驳我的观点,“你只需要练习,很——多的练习。没人一天就能学会控制能力,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。”
“大不了我一辈子都戴手套。”我念叨。还好只是手,不然我干脆一辈子都活在玻璃罩子里头算了。
“那怎么行?你这样可当不了X战警。”旺达伸出一只手指头戳了戳我的脑门儿。
“我不想当X战警,我就想当个普通人。”我从地上爬起来,看着自己弄出来的一地狼藉,觉得生命都失去了颜色。没人会不喜欢超级英雄,但当有一天你被告知自己也有了超能力之后,这就是另一回事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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