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凌则一个人进了厨房,将买来的冷冻牛肉和猪肉放到水中等待化开。
他虽然曾经也是一个富二代,但有一段时间因为和父亲怄气,出门一个人租房子住,本来就是四肢不勤,什么也不会的公子哥硬是将自己逼成了一个“做菜高手”。
那些摆盘高难度,很复杂的菜式他不会,简单的家常菜都做的不错,至少比起原主的母亲是更高一筹。
等到牛肉化开后,他将它片成一片片的,而猪肉是切成一块块的,他准备做一道番茄牛肉,一道东坡肉。
其实很多地方都管东坡肉叫红烧肉,做法各有不同,比如江浙地区很多人爱吃酸甜,红烧肉会放很多糖,而偏北一些的地区他们做的红烧肉会切得小一点,还会放辣椒,比起这种甜腻的菜式,他们更喜欢葱姜蒜重口味的。
两道菜做完后,金凌觉得太过油腻,就将买来的黄瓜切成小段,做了一道拍黄瓜。
最后一道汤就用了冰箱里剩下来的豆腐,加了两个鸡蛋,细细的豆腐丝加上散开的蛋花,倒是另有一番滋味。
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,心想原主母亲应该快回来了,果然耳边传来了一阵开门声。
衡秋进门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摆了三菜一汤,连米饭都盛好了,顿时有些不知所措。
小胖子热情地喊了一声阿姨,将衡秋的视线转移了。
“阿姨,我叫吕小胖,是金凌的同桌,也是好朋友哦!”
吕小胖的形象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,衡秋第一眼看到他就很喜欢,再加上这是第一次儿子带人来家里,她非常高兴。
没有一个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孤独的。
“妈,洗洗手就可以吃饭了。”
三人坐在餐桌前,餐桌上的菜式并不精美,却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。
吕小胖想动手夹菜,可主人家还没有动手,作为客人自然不能动手,这点礼貌他还是懂的。
金凌夹了一块东坡肉放到衡秋的碗里,另外又夹起一块给了吕小胖。
吕小胖嗷呜一口塞进了嘴巴里,快速地咀嚼起来。
天啊,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!
美食果然是会让人幸福的东西,吕小胖看金凌的眼神已然变了,如果说先前他只想交个朋友,那么现在他想抱大腿。
衡秋咬了一口,也很惊讶,没想到儿子的厨艺这么好!她欣慰的同时也有些心酸,以前在金家他的儿子从来不用动手做菜。
“妈,你多吃点!”金凌看出了她的想法,说道:“以后我回来的比较早,晚餐都由我来做,你也不用那么辛苦……”
金凌并不懂得如何安慰人,他只是想为原主的母亲做些什么,他也想好好用如今的身份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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